第32章 岁看狗打架,54岁定鼎天下!(2 / 3)

!”(咱俩是拜把子兄弟,我爹就是你爹。真要煮了咱爹,别忘了分我一碗肉汤喝!)此言一出,不仅楚汉两军将士愕然,鸿门宴上的项羽更是气得差点掀了桌子,指着刘邦的鼻子:“你!你竟无耻至此!”而刘邦呢,看着未来那个“急中生智”的自己,只能尴尬地讪笑,内心却在飞速盘算:这招……好像还真有用?

光幕并未停止,继续展现着刘邦的“黑历史”:被项羽一箭射中胸膛,却捂着脚大叫“虏中吾指!”(敌人射中我脚趾了!);以及后来不顾父亲妻子尚在项羽手中,依旧该跑跑、该打打,毫无顾忌。这些画面,让项羽眼中的不屑愈发浓烈,在他看来,这完全是无赖行径,毫无英雄气概和担当。

光幕的呈现,仿佛一场跨越时空的人性实验。

项羽目睹刘邦种种“不要脸”的行径后,其贵族式的骄傲与对“义”的执着反而被强化了。“此等无信无义、不顾亲伦之人,岂配与我项羽争天下?”他可能更加不屑于在宴席上刺杀刘邦,认为那样胜之不武,并非英雄所为,反而可能一挥手:“刘邦,你滚吧!杀你,徒污我剑!” 他坚信,在堂堂正正的战场上,自己必能碾压这个无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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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刘邦呢,在最初的窘迫过后,看到光幕里自己一次次“舍面子保性命”最终都化险为夷,甚至这些“黑历史”似乎并未影响他最终汇聚起萧何、韩信、张良等一群能人干将,他那颗悬着的心或许反而放了下来,甚至有点“破罐破摔”的觉悟:“看来只要命在,面子确实不值几个钱……” 这更坚定了他“大行不顾细谨,大礼不辞小让”的生存哲学。

大汉位面。

在刘邦第一千零一次保证这次绝不杀忠臣后,以韩信为首的老兄弟们,才松开了刘邦的衣领,使大汉第一次自由搏击赛遗憾的不举行了。

天幕又在播放完刘邦极不要脸的事迹之后再次发力。

画面展现出刘邦早年在沛县乡里的日子,用今天的话说,就是个“街溜子”的终极形态。他不爱种地,整天游手好闲,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吹牛,和一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。村里人见他都摇头,觉得这小子整天做梦说“将来要干大事”,简直是痴人说梦。他不仅爱喝酒,还老赖账,经常去两个女人开的酒店喝酒,但从来只赊账不结账,还摸人家,到了年底也不给钱。

更绝的是,他好友樊哙原先在河西卖狗肉,刘邦经常跑去白吃白喝,樊哙为了躲他,特意搬到了河东卖狗肉,结果刘邦居然又追到了河东继续蹭吃蹭喝。

刘邦还干过更离谱的事。有一次他竟然偷了邻居家的鸡,被人家追着满村跑,最后躲在大树下还笑嘻嘻地说:“这鸡真肥,晚上炖汤喝!”这种无赖行径,连他父亲刘太公都看不下去了,经常训斥他,拿他勤劳的二哥作对比。

直到30多岁,刘邦才总算“找了份工作”,当上了泗水亭长,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乡镇派出所所长。但这个芝麻小官也没让他正经多少。吕公因避仇来到沛县,当地豪杰都去贺喜,刘邦一个铜钱没带,却敢大声报出“贺钱一万”,吓得萧何赶紧对吕公说:“刘邦就爱说大话,没什么真本事。”

谁知吕公擅长相面,一看刘邦就觉得他相貌不凡,将来必大富大贵,竟然不顾家人反对,把女儿吕雉嫁给了这个比他女儿大十五岁还带着个孩子的穷光蛋。

然而谁能想到,就是这么一个年近半百还在看狗打架的“街溜子”,到了48岁居然迎来了人生巨变。他在押送徒役去骊山的途中,因醉酒让徒役逃跑了,害怕被治罪,只好亡命芒砀山。正是在这里,发生了斩白蛇起义的故事,恰逢秦末天下大乱,刘邦与萧何、曹参一起杀了沛县县令,在众人拥护下成为沛公,起兵反秦。

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仅仅三年后,51岁的刘邦就率先攻入咸阳,灭亡了秦朝。又经过四